关于成立党委审计委员会的通知
学校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加强审计工作领导方面的决策部署,加强学校党委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构建覆盖全面、贯通协调、权威高效、执行有力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,根据《审计署内部审计规定》和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,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,成立中共吉林化工学院委员会审计委员会,并制定《吉林化工学院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制度》,现予公布实施。
附件1:吉林化工学院党委审计委员会
附件2:《吉林化工学院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制度》
中共吉林化工学院委员会
2024年12月27日